1.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工作,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政策;
2. 组织承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公务员)、职工工资变动审批业务;
3. 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审批工作;
4. 协调指导全市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
5.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死亡等有关待遇的落实;
6. 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工作;
7.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高级科技人员困获奖提高退休费比例及全市高级科技人员延期退休的审批工作,办理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后享受生活补助费审批业务;
8. 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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