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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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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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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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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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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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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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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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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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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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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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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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考试招的协管员(那些后门安排进来的协管员就不说了,你们市人社局明白,我手里有证据,要不要接一下你们的老底),在单位干的工作比有编制的同事都多、都认真,为啥铮的还没有人家的一半多,如果中国共产党都这样不讲理,中国就没有讲理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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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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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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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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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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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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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留言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属临时用工,鼓励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期间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待遇,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配套资金中列支。不属于有关政策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用途范围的,不得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涨工资的事宜由市政府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决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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