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帮扶力度,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精准脱贫、人才需求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及村级事务协理等领域开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拟开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150个。
二、申报对象:绥德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未就业的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已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库报到登记。
三、岗位计划:根据用人单位申请及工作需要,结合申报对象专业,计划开发镇级扶贫、村级协理、旅游文化、公共安全等岗位,具体岗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四、方法步骤
本次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张贴公告并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sd.gov.cn/)、绥德县人力资源网 (http://www.sdjob.gov.cn/)发布。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3日。
2、报名地址: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人才入库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片4张,贫困户家庭证明材料,《绥德县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表》(绥德县人力资源网站下载)。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将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三)笔试
1、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统一公布。
2、笔试内容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为大纲。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考察政审:按照计划开发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并根据开发岗位要求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开发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体检: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sd.gov.cn/)上,对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将按照县级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的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管理办法
(一)岗位性质。本次开发的岗位属于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
(二)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县人社局负责监督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000元(其中500元为考核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联系电话:5659332(县人社局)
5622669(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2017年绥德县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表.xls
绥德县开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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